近日,重污染天气再次袭来,多地地方政府部门相继发布管控措施。
其中包含:河南17市:郑州、平顶山、焦作、许昌、周口、 驻马店、南阳及济源示范区、开封、洛阳、安阳、鹤壁、新乡、濮阳、漯河、 三门峡、商丘
河北7市:石家庄、保定、衡水、邢台、邯郸、定州、辛集
江苏11市:南京、无锡、徐州、常州、苏州、南通、淮安、扬州、镇江、泰州和宿迁
四川14市:成都、自贡、泸州、德阳、绵阳、遂宁、内江、乐山、南充、宜宾、达州、雅安、眉山、资阳市
河南17市
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
根据省环境监测中心最新预报结果,12月4日至10日,全省扩散条件转差,将出现较大范围的重污染天气过程,其中,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许昌、 漯河污染聚集时间较长,重度污染过程持续3至4天,部分时段将出现严重污染;商丘、周口、南阳将持续出现3天中度及以上污染过程。为加强联防联控,减轻区域重度污染程度,缩短重污染持续时间,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豫政办〔2019〕56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启动预警
建议郑州、平顶山、焦作、许昌、周口、 驻马店、南阳及济源示范区于12月4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及以上级别预警;开封、洛阳、安阳、鹤壁、新乡、濮阳、漯河、 三门峡、商丘根据当前环境空气质量变化形势,继续实行重污染天气橙色及以上级别预警响应。各地均要密切关注环境空气质量形势变化,加强与省环境监测中心会商,当监测本地空气质量已经达到严重污染,且预测未来24小时内不会有明显改善时,应根据实际污染情况及时调整到相应级别预警。
二、严格管控措施
各地要对照《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2019〕648号) 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要求,落实好各项应急减排措施,对已列入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A、B级、保障民生、战略性和新兴产业相关、军工和涉外贸出口、绿色环保引领、绿色发展排名靠前企业清单及“市长一支笔”批复的重点民生工程项目,在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污染防治设施齐全并正常运行的前提下, 实施自主减排,如发现管控期间污染物排放量及用电量大幅上升的,或保障民生、军工和涉外贸出口类企业超出允许生产经营范围的,或未做到相关施工要求的,一经发现,应立即移出保障清单。
三、强化督导检查
各地要持续不间断开展好督查核查工作,根据省污染防治攻坚办每日通报的各地管控情况,加大督查力度和督办深度,尤其是将污染较重区域,用电量异常、在线监控污染物排放超标企业,国四及以下重型车辆作为重点核查对象,认真汇总、梳理、核查、分析反馈问题,建立台账,逐一跟踪督办。省污染防治攻坚办将及时对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督导不力的地 方,派出暗访组现场核查,对由于管控不力,造成空气质量严重 反弹的地方,进行通报批评,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并在媒体曝光。
四、严肃执法惩戒
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城市建成区及周边区域管控,强化污染较重、排放较大、区域产能过剩的行业减排力度,补齐机动车管控短板,对未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减排清单落实减排措施的各类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要按照《关于优先保障民生重点企业加强重污染天气科学管控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9〕111号)要求,严管重罚,实施停产整治至12月31日,并补停相应天数。
五、加强信息调度
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各地请于每日上午11时前,将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发现整改问题情况汇总,通过“河南省污染天气信息管理平台”上报。同时,将每日通报的突出问题查根溯源,依法依规逐个核实到位、查处到位、整改到位,并于通报后两日内将问题处理情况报省污染防治攻坚办。
以郑州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