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全椒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以招标方式出让安徽省全椒县马塘湖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矿业权交易规则》、《安徽省矿业权出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采矿权招标人
招标人:全椒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全椒县政务中心3号楼6层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全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全椒县政务中心3号楼
三、出让采矿权情况
(一)矿山名称:安徽省全椒县马塘湖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二)开采主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三)地理位置:安徽省全椒县六镇镇
(四)开采范围:面积1.2330平方千米,范围由27个拐点圈定,各拐点直角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如下:
(五)资源储量:保有资源量5549.72万立方米(14706.76万吨)。
(六)开采标高:+109米~+10米
(七)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根据矿山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设计开采规模为900万吨/年,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设计服务年限为15.3年。
(八)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要求:中标人需按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投产后2年内成功创建国家级绿色矿山。
(九)拟出让年限:17年(含基建期),自受让方取得采矿许可证之日起计算。
四、投标人资质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营利法人,不接受自然人申请或联合投标。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采矿权招标出让活动:
1、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在自然资源部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被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名单的矿业权人。
2、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在安徽省内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矿业权出让活动中未按要求签订或履行《成交确认书》、《中标通知书》、《出让合同》的。
3、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被吊销采矿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注:第1条须提供网站截图证明,第2和3条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二)外商投资需满足相关政策要求和相关部门批准。
(三)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4、投标人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6、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7、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8、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四)投标人及其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三条信誉要求①-⑧项情形之一的,□接受 ?拒绝 投标人投标(具体按照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