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栏目:业界资讯 发布时间:2023-04-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以公告形式发布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4月6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3年4月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北北京路186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姜虎林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4人,代表股份45,444,1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5.7402%。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29,199,86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8.666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6,244,23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7.073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人,代表股份7,366,16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2.2769%。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2,211,21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685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5,154,95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8.5916%。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中部分董事、监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44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366,1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44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366,1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44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366,1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44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366,1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43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7%;反对1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355,5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61%;反对1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关联股东姜虎林、崔科增、李学强、蔡俊、宋杨、鲁华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01,7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366,1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关联股东侯安全、齐玉芹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742,0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366,1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44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366,1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和项目延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44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366,1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44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366,1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律师冯翠玺、毛海龙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