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泰县推进石材加工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如下:
泰委〔2019〕 号
中共长泰县委 长泰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长泰县推进石材加工企业综合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岩溪镇、陈巷镇、枋洋镇、林墩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长泰县推进石材加工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长泰县委
长泰县人民政府
2019 年 1 月 日
长泰县推进石材加工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深入践行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切实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加快推进我县石材加工企业规范整治,全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有效推动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根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省市建筑饰面石材整治领导小组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综合整治的必要性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随着吴田山建筑饰面用花岗岩矿区开采,我县石材加工企业发展迅猛,截至目前,全县石材加工企业共1171家,主要集中于林墩办事处、枋洋镇、陈巷镇、岩溪镇等4个乡镇(办事处),从业人员(含外来人口)约6万人,占全县人口的20%以上。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全力开展石材规范整治工作。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以后,我县全力推进问题整改工作,于2017年底前全面关闭南坑和吴田山矿区,并加快推进矿区生态修复、石材加工企业规范整治等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由于石材行业发展历史长、总量大,还存在部分石材企业未办理自然资源、工商、生态环境手续,厂居混杂、设备简陋、污水治理水平低,扬尘噪音污染重,以及部分堆渣场安全生产和环境隐患问题。坚决按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和省市建筑饰面石材整治领导小组要求,狠下决心抓好石材加工企业规范整治工作,既是加快推进我县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内在要求,更是解决我县当前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提升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推动全县经济绿色发展的重要保障。
二、整治目标
第一阶段:全面开展石材企业摸底排查,完善台账管理;广泛宣传,禁止县境外荒料运入;2019年1月31日前先行关闭陈巷美彭、林墩江都收费站以上79家石材企业,4月底前完成其余石材企业停业整治工作。
第二阶段:统一规划1-2个石材加工集中区,建设统一标准的厂区,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完善综合配套设施,提升集中区内石材企业污染整治标准,切实解决石材企业环境污染问题。做好原有石材企业的转型升级,引导企业从事现代农业、第三产业等,解决石材行业从业人员的就业问题。
三、重点整治任务及要求
(一)全面停业整顿整改
1、层层宣传发动。2019年1月底前,县委县政府制定《长泰县石材加工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并召开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扩大会、全县干部大会、石材业主会议,并通过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广泛宣传,为全面推开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委宣传部、县广电新闻中心、岩溪镇、陈巷镇、枋洋镇、林墩办事处
2、全面摸底登记造册。岩溪镇、陈巷镇、枋洋镇、林墩办事处对本辖区内的石材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逐家登记业主姓名、企业地点、占地及厂房面积、生产设备数量、证照办理情况,进一步完善企业情况台账。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岩溪镇、陈巷镇、枋洋镇、林墩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