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中旗自然资源局督查(石材)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栏目:业界资讯 发布时间:2021-05-15

乌拉特中旗自然资源局督查(石材)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乌拉特中旗自然资源局督查(石材)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旗“国庆期间”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9月24日,乌拉特中旗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宽一行来到张佳矿业督查指导“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副局长宝音孟克、矿管股、温更基层所、自然资源派出所负责人及工作人员陪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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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组深入张佳矿业花岗岩石材加工车间和采石场详细了解矿山开采现状、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情况,针对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工作、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按自治区环保督察整改意见进行整改落实全面检查,要求矿山企业对存在的整改不到位、安全措施不完善等方面的隐患问题限期整改到位。同时,工作人员结合台账资料和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还对张佳矿业项目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开展安全生产、地质灾害科普知识、自然资源防灾减灾科普知识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并进行了谈心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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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组强调,安全生产责任重大,矿山企业要切实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从严落实监管责任,树牢“安全生产大于天”的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坚决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点,实现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全覆盖,严防因生产不到位、不规范引发的各类安全事故,努力构建集约节约、绿色、安全发展的矿山生产秩序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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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书记、局长刘宽就“国庆期间”安全生产提出4点意见,一是矿山企业要坚持以各级各类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建设的投入,充实安全生产设备和物质配备,实现生产安全和生产效益的“双赢”。


二是矿山企业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紧盯责任落实和隐患风险,坚决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到人,工作措施到位,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三是要加强与环保、林草、应急管理、公安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辖区内各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查检查,确保矿山生产安全和矿区秩序稳定。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指派专人紧盯不放,督促相关矿山企业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绝不放手。四是基层所、执法局要以高度的政治担当、高度的责任心,立足解决好“想不到、管不到、治不到”的问题,强化“隐患就是事故、发现就要处理”的意识,及时排查整治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为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营造良好的自然资源安全生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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